电力设备缺陷分类
(1)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的,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的,需要立即处理的缺陷。
(2)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3)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10.1.1.2、运维人员发现设备缺陷被后,应及时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内,并初步对缺陷定性,并上报。
10.1.1.3设备缺陷汇报
(1)危急缺陷:立即向上级、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要求立即停电处理。
(2)严重缺陷:立即向上级、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要求尽快处理。
(3)一般缺陷:定期向上级报告。对属于运维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维护类检修消缺,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4)对严重缺陷,如有必要报告时可以以书面形式上报。
10.1.1.4、运行分析应包括对设备缺陷的分析,运维人员应掌握缺陷的发展及其处理情况,对影响运行安全的缺陷应作好事故预想。
10.1.1.5、每月分类汇总配电室现存全部设备缺陷,按规定上报。
四川德阳某制造企业35KV变电站建设项目顺利送电
四川成都某三甲医院电力维保和电力整改项目; 还包括成都院区电力增容项目
成都某商管公司商业广场电力年检预试及电力维保项目
四川制药企业高低压配电维保及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
四川省某政府办公楼配电维保及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