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是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 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规定取得许可证 。其中,“承装、承修、 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取得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30 千伏(33万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110 千伏(11万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5 千伏(3.5万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10 千伏(1万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许可证办理有两种方式,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或一般程序办理。
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为: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审查、作出许可决定、信息公开等环节。
我们来重点介绍一下告知承诺方式。
首先,告知承诺方式的便利性体现在:一是全部取消证明材料,申请人只需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填报申请材料及告知承诺书即可完成申请。二是全程实现 “一网通办”和“一网通查”,可“零跑腿”办理许可。三是大幅压减审批时限,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当场作出 行政许可决定(网上办理为受理后当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其次,告知承诺方式与一般程序办理的主要区别是:一是有明确适用对象。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二是以信用和承诺为基础,审批流程和时限大幅压减。申请人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派出机构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网上办理为受理后当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三是核查由事前转向事中事后。派出机构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 6 个月内对申请人承诺内容进行核查,原则上以在线核查 为主,不具备共享条件部分根据许可事项类别和申请人信用 状况确定核查比例。
不过,不管以哪种方式办理,企业必须满足其申请的许可事项所要求具备的许可条件,主要包括:人员,场地,设备等,升级项需要具备升级对应级别所需要的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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